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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电子证照样式的补充通知
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建委(建设局):

    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经研究,决定调整《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电子证照样式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原通知”)相关内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    原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启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、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新样式电子证照,调整至2023年1月16日启用。

    原通知其他内容不变,继续执行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2年12月2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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