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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等有关标准的通知

市建科[2004]22号

各县(市)、区建设局,委直各单位,市属各勘察设计单位:

    现将国家建设部发布的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等9项国家标准、《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》等8项行业标准、《地铁限界标准》等8项城市建设标准、省建设厅发布的《挤扩支盘混凝土灌注桩技术规程》等10项地方标准与标准图集的编号、施行日期、出版发行单位、解释单位等内容汇总印发给你们,我委印发的《宁波市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(市建科[2002]343号)第五条现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,请贯彻执行。

附件:建设新规范(标准)汇总表——2004(1~35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宁波市建设委员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○○四年一月三十日

    

    

建设新规范(标准)汇总表——2004(1~35)


本文已被阅读 542 次     2004-12-2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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